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童芍素、钟小毛请求辞去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10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因到退休年龄,接受童芍素、钟小毛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童芍素辞去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钟小毛辞去省人大民族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