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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该提高的,并非护栏

  吕玥 

  

  最近,湖南省长沙市交警部门尝试一种“增高法”,把马路上的护栏加高到1.2米,用来防止行人随意穿越道路。但效果并不如人意,交警部门准备再接再厉,把马路中间和两边的护栏都加高到1.5米。

  如今,为了防跨越,提高护栏高度成了不少地方处理此类难题的法宝。在交警部门看来,这一再加高的护栏,总该让人望“栏”兴叹了吧?其实未必。济南某媒体记者在走访时发现,面对1.5米高的护栏,一些行人也照翻不误;去年,郑州将某路段护栏由0.9米提至1.4米后,在4小时内还是有20多名市民翻越……

  为何这高高的护栏,还不能阻挡部分行人的跨越?或许管理部门在提高护栏高度前,要把注意力放到护栏之外:是不是地道和天桥太远,让行人觉得与其绕远路,不如冒险爬护栏?是不是道路设置不合理,走半天也找不到人行道,让人不得不选择爬栏而过……

  提高护栏高度,毕竟是个尴尬的权宜之计。笔者以为,与其一再加高护栏,不如想点法子使行人走路更便捷,把交通管理设计得更合理,多花点心思在治本上,才能有效地防止“跨栏”现象的重演。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该提高的,并非护栏 2010-07-14 nw.D1000FFN_20100714_5-00011 2 2010年07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