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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版:嘉兴资讯

规范资金使用 强化预算约束

海宁国库集中支付模式领先全省

  本报讯 (市报道组 袁亮华 沈达 通讯员 许立锋) 近日,海宁市卫生局支付给嘉兴某物业管理公司的一笔金额为94185.90元的物业管理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一申请,从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划到了服务提供单位账上。当日下午,这笔资金又通过嘉兴人民银行的清算系统,从海宁国库划到中信银行账上。海宁财政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又完成了一笔“T+0”清算。

  如何从制度上有效地预防、遏制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操作和违规问题,并从机制上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作为浙江省首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县市之一,海宁市2008年有6家单位先行纳入集中支付,2009年增加到33家,到今年7月将覆盖全市所有市级部门预算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制度。海宁市财政部门统计,2009年全市33个试点单位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8333笔,支付金额2.76亿元。据初步测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账户沉淀将减少上亿元。

  改通过预算单位付款为“直付”,需要观念的改变。早在2007年,海宁市就设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与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合署办公,在机构和人员上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了保障。2008年,出台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办法等配套制度和办法,设计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业务流程。

  2008年10月,该市农经局、工商局、财政局、统计局、残联、妇联等第一批6个试点单位正式上线运行。为了克服银行间结算的技术障碍,2009年6月,在嘉兴市人民银行支持下,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部通过嘉兴中心支行清算系统清算,保证了国库集中支付“T+0”模式清算的正常进行,使海宁成为全省唯一通过地市中心支行清算的县级市。

  今年,海宁市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将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预算单位的用款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支付申请,利用信息化技术,预算单位的每一笔支出必须在预算规定的额度、用途范围内进行支付。超出范围,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将无法进行支付,从机制上提高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海宁市财政局局长陈金明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可以实时了解、监控各预算单位的资金流向和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了预算执行透明度。同时还改变过去分散多重设置银行账户、占用资金的状况,大大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


浙江日报 嘉兴资讯 00023 海宁国库集中支付模式领先全省 2010-07-07 nw.D1000FFN_20100707_7-00023 2 2010年07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