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个电话赔9万多
余姚的郑某是个小老板,2008年11月27日,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的老板,急需一批PP-R管件,要求郑老板按需生产,同时,而且该管件上面必须标注 “伟星”商标。
生意上门,郑老板自然很高兴。于是赶紧加班加点,10多天就生产了1万余件产品。郑老板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来电话的竟是冒牌货。
2009年7月,余姚市工商局没收了该批货物,还罚款5.6万元。事情还没完,12月23日,伟星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今年6月2日,余姚法院判郑老板赔偿损失3.5万元。
——来个电话就生产,也不核实对方的身份,这个“马大哈”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