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樟林滥用职权案开庭
通讯员 史建发 记者 黄宏
本报绍兴5月13日电
通讯员 史建发 记者 黄宏
今天上午9时,绍兴中院开庭审理衢州市原政协主席郑樟林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郑樟林21次收受贿赂款合计人民币179万余元、澳元2000元,均系当地企业老总所送。在11年时间中,郑樟林在担任衢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主持市政府常务工作并主管全市工业经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开发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这些企业在发展、改制、征地、土地置换、享受优惠政策、承接工程以及贷款事项等方面谋取利益。
郑樟林还在担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负责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905.54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郑樟林没有异议。鉴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