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起诉书追回近4亿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范跃红 陈喆怡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范跃红 陈喆怡
本报讯 5月11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回函县检察院,该院督促起诉的浙江百川置业公司拖欠3.922亿元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这是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追回国资损失数额最大的案件。
2007年5月23日,青田县鹤城镇江南新区某地块开标,面积21590平方米,起拍价为3亿元,成交价达7.922亿元,成为当时青田的“地王”。
根据出让合同约定,该公司先缴纳了4亿元土地出让金。随后,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浙江百川置业公司资金运转困难。青田县政府同意该公司将剩余的3.922亿元土地出让金,推迟到2009年12月30日前缴清。然而,过了约定的期限,所欠的3.922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仍未缴纳。
当地检察院为此启动督促起诉程序,追讨国有资产。今年1月6日,青田县检察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要求及时追讨近4亿元的国有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