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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法治

姚正山: 领到01号居住证

  本报记者 朱海兵

  平湖报道组 裴琳珺 莫云

  

  人物名片

  姚正山,在平湖务工的河南固始县人,我省第一张居住证的领取者。

  新闻背景

  “这10年,我的最大变化,就是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外来务工者,成为真正的平湖新居民。”

  姚正山手中的这张“01号”居住证,是他2007年11月22日从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领来的。两年多过去了,居住证依然崭新如初。

  “居住证与暂住证虽然只是一字之差,意义却非同一般。”姚正山说, “从外来务工者到新平湖人,从暂住人员到新居民,这一次次的改变,使我感到自己在不断融入第二故乡。”

  事实上,居住证给姚正山这样的新居民家庭带来许多实惠与便利:本地居民能享受的医疗、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待遇,新居民都可以享受。

  “前些天,我生病住院,花了好几千元的医药费。过去,最多只能报销50%的医药费,而现在,我报销了85%。”

  更令姚正山高兴的是,自己即将入学的孩子,也将享受到与本地孩子一样的待遇,“以前,外来务工者子女就读的是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到公办学校就读需支付一定的借读费。如今,我们这些新居民家庭的孩子若到公办学校念书,不再需要任何借读费用。”

  姚正山还兴奋地告诉记者,他已在平湖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住宅,“这下真正在浙江安家置业了。”

  新闻延伸

  2006年9月,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转而实行居住证制度。2007年,嘉兴和慈溪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同年6月1日,平湖市成立全省首个新居民事务局。今年10月1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开始实施,标志着我省流动人口正式告别“暂住时代”,进入“居住时代”。


浙江日报 法治 00015 姚正山: 领到01号居住证 2009-12-31 nw.D1000FFN_20091231_9-00015 2 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