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昨起实施——
挑保鲜膜
看清标识
本报杭州12月1日讯 (实习生 吕莎莎 记者 徐园) 新国标《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今天起开始正式实施,用于包装食品的PVC保鲜膜必须标明“食品用”字样,并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
今天,笔者走访了杭州部分大型超市,发现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不少保鲜膜标识还在“唱老调”,与新国标有较大差异。在建国北路上的Tesco乐购,“妙洁”、“可爱可”、“乐购” 自有品牌等数款保鲜膜都在“买大送小”或搞特价。仔细察看这些产品的外包装,发现大部分产品标明了原材料材质,也标注了可耐热180℃、“使用温度在-60°C—100°C间”等使用温度信息。不过,新标准要求标明卷重、气体透过率、透湿量的公称值,而这些信息,笔者只在一两个品牌的几款保鲜膜上看到。
“我平时买保鲜膜一般看看牌子、规格,价格实惠就买了。”正在选购保鲜膜的王阿姨告诉笔者。在她看来,正规厂家生产能上货架的保鲜膜基本都是安全的,殊不知保鲜膜使用也有不少学问,不好随便使用。比如说,新国标要求PVC保鲜膜应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这是因为PVC保鲜膜内含有大量增塑剂,在微波炉中加热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除PE保鲜膜外,PVC、PVDC食品保鲜膜都是首次列入国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