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省人民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共同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工作座谈会。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及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等单位预防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着重研究《落实〈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工作责任分解》,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配合的问题。 |
- 正确认识“预防”立法意义
全面推进《条例》贯彻施行 - 在坚决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
- 落实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推进我省惩防体系建设 - 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强化检察预防工作
- 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扎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