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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理论视野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培育活力选拔新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近两年来,磐安县进一步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仅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诸多启示。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围绕发展、突出实绩、尊重民意、注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促使广大干部把精力集中在干事创业上,有效地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围绕发展选用干部,注重选拔有思路、有办法、有本事,能够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较好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干部生活在群众当中,能力强不强,作风实不实,群众最有发言权。磐安县通过积极扩大民主、充分尊重民意,让群众参与到干部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中来,让群众给干部“画像”,克服“关在屋里自己评自己”的现象。实践证明,用谁不用谁,是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是公信度高低的关键所在。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磐安县近两年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公开化,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一方面,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努力做到在阳光下选人。实践证明,干部工作透明度越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就越好,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就越高。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健全科学的配套机制。科学的配套机制,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障。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后备领导干部储备;健全干部交流退出机制,使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构建由纪检监察、公检法、计生、审计等部门多层次参与的干部选拔监督管理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处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中。


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11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培育活力选拔新机制 中共磐安县委书记 张荣贵 2009-11-26 浙江日报000112009-11-2600020 2 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