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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理论视野

浙江省集体协商法制建设价值

  作为经济大省的浙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利益日趋明晰,同时也存在着劳动关系复杂、劳资矛盾突出的客观情况。总结浙江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方面的实践经验,加快浙江集体协商法制建设的进程,对于有效调整浙江现代企业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浙江具有深刻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政治价值 浙江集体协商法制建设是浙江政治民主发展,尤其是企业民主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和推动力。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民主诉求日益强烈。只有通过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集体协商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将矛盾解决机制和协商机制规范化和程序化,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推动企业民主制度的不断深化和健康发展。

  浙江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法治浙江的政治民主建设。浙江通过地方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和尝试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带动了企业民主制度的发展,使得具有浙江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应运而生。敢为先的浙江温岭新河羊毛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基于温岭“民主恳谈会”这种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模式成熟和发展起来的。

  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内容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企业的民主化管理,使得集体协商制度内生化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经济价值 浙江集体协商法制建设是浙江经济发展市场化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浙江,很大一部分市场主体仍然是以家族制的方式在运行。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集体协商法律制度的建设,使企业逐步摆脱了家族式的乡镇企业模式,逐步转变成为具有企业民主管理意识的现代企业。

  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改善了行业用工的无序竞争状态,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从而解决了“工人不满、企业主担忧、政府头疼”的低薪之弊,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用工的“洼地效应”,使产业集群整体用工状况趋于正常、平稳。

  社会价值 浙江集体协商法制建设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它以其公正高效的协调形式,为劳资双方提供了利益救济途径,并通过其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化解劳资纠纷和相关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集体协商法制建设是协调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召唤。工资集体协商不但有效解决了企业欠薪问题,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协商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搭建了有效平台。


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11 浙江省集体协商法制建设价值 吴红列 凌林 2009-09-28 浙江日报000112009-09-2800018 2 2009年09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