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特侦组去年12月间依贪污等罪嫌将陈水扁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陈水扁涉犯重罪、有逃亡及灭证串供之虞,同年12月30日裁定羁押但不禁见,并于今年3月、5月两度裁定延押,第二次延押的期限至7月25日。7月10日,合议庭再次就延押开庭,并于13日傍晚宣布第三度延押陈水扁,期限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