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公司失窃了,财务室的电脑被盗,电脑上安装有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现在开不了发票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还要被处罚?”近日,缙云县某工具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小赵焦急地打电话到缙云县国税局老吕处咨询。
老吕安慰小赵不用惊慌,其公司首先要向国税局出具书面报告,还要在报纸上刊登金税卡作废声明,然后再购置新的金税卡,到国税局重新发行后,原来的空白发票就可以继续使用了。但是,老吕告诉小赵,《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221号)第四十三条规定: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的,发生下列情形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予以处罚: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九条也有规定: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属未按规定保管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行为。
显然,缙云县某工具有限公司已违反上述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将被处以罚款。在此,国税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金税卡等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发票不同于普通物品,一定要保管好,一旦遗失可能就要面临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了。(胡金妫 赵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