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节地先进典型
松阳:
“五坚持”改造农村破旧房
从2008年开始,松阳县围绕“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按照“连片拆除破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的思路,全面开展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
2008年,该县实施28个农村破旧房改造、5个整村搬迁和156个自然村撤并项目,累计拆除旧房3065户、面积31.8万平方米,新建住房1763户,复垦宅基地2410亩,使10269名农民告别了破旧房。今年,全县更大规模地开展农村破旧房改造,实施55个改造项目,计划改造5272户、批建新房2636户。
松阳通过改造农村破旧房,缓解了农民建房难问题,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同时,节约集约用地效果明显,走出了一条建设新农村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机结合的新路子。该县在开展农村破旧房改造中,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一户一宅、统一标准。农民必须先拆除破旧房、注销权证后,经重新规划再安排建房用地。严格控制建房用地面积,1~3口之家不超过75平方米,4口之家不超过85平方米,5口及以上的不超过125平方米,并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户型、统一立面、统一配套基础设施,保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新农村建设成效。
二是坚持村当业主、农民自愿。明确了“乡镇主抓、村当业主、农民主体、部门服务”的职责定位,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担任业主,全面负责破旧房改造的组织实施。
三是坚持政策引导、重点扶持。把农村破旧房改造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整合政策、项目、金融资源向破旧房改造村重点倾斜,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激发农民开展破旧房改造的内在动力。对连片拆除破旧房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村集体50元,每建一幢新房补助5000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整村搬迁农户,还在整合省、市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人10100元补助。同时,整合水、电、路、村庄整治、农村清洁能源等项目,优先配套破旧房改造村,保证改造一个村,就能建起一个新村。
四是坚持因村制宜、分类实施。在平原农村和山区中心村,通过连片拆除破旧房、闲置房,重新规划建新房,多余土地复垦为耕地或用于人口内聚外迁,开展破旧房改造;在自然村和山区小规模行政村,以整村搬迁和自然村撤并为重点,推动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不易复垦的则恢复生态。
五是坚持农村破旧房改造与建设用地复垦有机结合。有复垦项目的行政村,其复垦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耕地指标由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每亩补助给村委会4万元和1000元地力培育补助。村委会又将复垦补助款用于农村破旧房改造。如外孟村全村104户,原村址宅基地总面积7.2万平方米,该村从2008年6月份开始,进行全村改造整治,旧房全部拆除,重新规划新村,新村村址宅基地总面积3.3万平方米,其节约的宅基地面积3.9万平方米全部用于土地复垦。(松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