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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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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模养殖场污染零排放
· 遭遇“问题食品”可索10倍赔偿
· 入伍毕业生的大学学费
由国家补偿
· 香港企业首次组团来浙
招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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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规划 增加投入
· “直通车”直通民情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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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拟建国内最大潮汐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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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电厂成国内最大火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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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启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
入伍毕业生的大学学费
由国家补偿

  本报杭州6月2日讯 (记者 张冬素)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和省政府征兵办获悉,我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启动,所有有意向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可在6月15日前到所在高校报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管读的是公办、民办还是独立学院,都由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金额最高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入伍后,在部队享受优先提拔使用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还可以享受升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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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入伍毕业生的大学学费
由国家补偿
2009-6-3 48256F32002924A6482575C9003A034E[A1-张冬素≈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