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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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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昨夜全面排查车辆违法
交管部门敦促交通违法者主动接受处理,未主动接受处罚被现场查获的,将依法扣车或扣证,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本报杭州5月18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庄琪 王国伟) “浙A××2C2小客车共有25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10次超速行驶。”今晚,杭州市51个交通管理服务站全面启动夜查行动,交警深入社区、企业以及其他公共停车点(场),全面排查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据统计,从当天19时30分起至22时,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39起,其中多次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36起。

  据了解,杭州交警部门昨日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法改装机动车、机动车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告》,明确指出对于非法改装机动车、超速、摩托车、工程运输车等各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敦促交通违法者主动接受处理,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必须立即自行恢复原状。不恢复原状的,一经查获,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同时,交警敦促有超速违法记录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主动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未主动接受处罚被现场查获的,将依法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查获的无牌无证或外地号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禁令标志(走禁行线)、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无牌摩托车一律扣留;对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对外地号牌摩托车一律托运回原籍。广大市民举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85066910”,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反馈。凡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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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杭州昨夜全面排查车辆违法 2009-5-19 48256F32002924A6482575BA004F9D35[A1-余勤≈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