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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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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网络立法之路
· 首要保护网络和网民安全
· 不限制公民对网络信息
的使用权和知情权
· 立法来由
· 法规中的“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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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首要保护网络和网民安全
今后,无论开设博客还是使用即时通讯软件,在前台可以继续使用网名,但网站在用户注册时,必须验证有效身份证明
  浙江省直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麻侃律师,一直在关注这部法规的制订。

  他在网上建立了个人实名网站,也在不同的网站注册了实名博客。由于他在网站上讨论的都是自己经办过的案件,或者对某些案件发表看法,属于“公共事务”,因此他不介意自己的身份被公开。

  但在即时通讯软件QQ上,麻侃则使用了网名,希望自己不成为“透明人”。在即时通讯中,他和网吧里的小青年一样,也和陌生的网友聊天,有时吹牛,有时恶作剧。

  在专业类媒体工作的麻侃夫人则不同,她开设的是亲子博客,与其他妈妈们讨论孩子的教育等问题,则完全隐匿了真实身份。

  不过,今后无论开设博客还是使用即时通讯软件,虽然在前台仍可以继续使用网名,但网站在用户注册时,必须验证有效身份证明。

  根据《杭州市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麻侃夫人担心,一旦需要向网站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果碰上无良网站,自己和孩子的隐私有外泄的可能。

  不过,对于马云来说这不是个问题。作为商务网站,淘宝网早已实现了实名登记,包括即时通讯软件阿里旺旺,虽然表面上使用了网名,但身后是一个经过身份登记的商业行为主体。阿里旺旺上的讨论记录,也都作为有效的交易记录被网站保存。

  可见,实名上网在一些领域已经实现,杭州市的立法只是将这一作法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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