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 陈菲) 最近,本社接到不少读者来信,询问十四世达赖当年有多少资产。现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提供的资料,答复读者的关切。
1959年,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的斗篷100多件。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西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西藏社会陷入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
三大领主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占西藏人口90%左右的“差巴”(领种份地,向农奴主支差役的人)、“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是农奴,他们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另有约5%的“朗生”是世代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据17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约有耕地300万克(1克约合1亩),其中30.9%为封建地方政府占有,29.6%为贵族占有,39.5%为寺院和上层僧侣占有。此后,三大领主垄断生产资料的状况基本没有改变。
据统计,民主改革前,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
历代达赖喇嘛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机构“孜布”和“孜穷”,把每年对达赖的部分“供养”收入作为高利贷放给群众,牟取暴利。据1950年这两个放债机构账本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年收利息303858两。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设有为数不少的放债机构,放债、收息成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根据1959年的调查,拉萨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三大寺共放债粮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放藏银57105895两,年收利息1402380两。高利贷盘剥的收入占三大寺总收入的25%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