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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9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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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与税收”征文比赛启动
即日起至4月10日可投稿至11个专设邮箱
  为配合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引导全社会树立税收法制观念,增强广大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深入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即日起至4月10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作家协会联合举办“我与税收”征文比赛。日前,省国税局与省作协发出联合通告,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为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提供财力支持,为国家宏观调控充当重要经济杠杆,与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本次征文围绕“我与税收”主题,以税收及与税收相关之事为内容,反映我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进程中涌现的新事物、新气象和典型人物等。既可讲述令人难忘的征税故事,也可追忆印象深刻的办税经历;既可谈税收对生活的影响,也可写税收对社会的贡献;既可以纳税人眼光“看税收”,也可以税务官身份“写税收”;既可以情节打动人,也可以思辨启迪人。

  据介绍,本次征文比赛参赛对象十分广泛。凡全省关心关注税收事业的纳税人、办税人员、在校学生、文学工作者、国税干部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皆可参加,参赛作者不受职业、年龄限制。获奖作者名单将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作家协会门户网站上公布,并颁给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并择优在《中国税务报》、《浙江作家》、《浙江税政》、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及浙江省作家协会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为方便投稿,省国税局约请参赛者向所在地的市国税局、作协设立的专用电子邮箱投稿(省国税局(含宁波):wyss@zjtax.gov.cn、杭州:rell@163.com、温州:wzgszw2009@163.com、绍兴:sxssat@163.com、嘉兴:sszwjxgs@163.com、湖州:wyss313000@126.com、金华:jhgszw@163.com、衢州:nobleant@163.com、台州:tzguoshui@sina.com、舟山:zsgs@zhoushan.gov.cn、丽水:Tax_articles@126.com)。其他事项可查询省国税(www.zjtax.gov.cn)、浙江在线(www.zjol.com.cn)等网站。

  (沈国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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