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志介绍,国务院已经部署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和监管做出了严格而详细的规定。
“诚信需要法律保障。”谢红代表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理顺了监管体制,但是一定要加强执法,执法不严就会流于形式。各部门需要真正负起责任来,监管工作要真正从百姓利益出发,对人民群众的健康负责。不能因为一些企业对地方税收贡献很大,就对违法违规者“手软”。
吕秋娥代表提出,落实食品安全法,还需要很多配套细则,务求实效。不能以罚代管,对一些大企业,一点罚款对他们来说伤不了筋骨。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迟宝荣认为,加强食品添加物监管,必须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她发现,一些县级及以下的检验机构缺少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施,专业检验检测人员严重缺乏,即时检测能力差,检验周期过长,检验检测信息不能共享。
之所以会出现食品添加物泛滥的情况,利益驱动是主要原因。对于食品生产者来说,这些添加物成本很低、容易获得,而且工艺简单。黄峻委员说:“要限制食品添加物除了法律手段外,还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要强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明显标明食品中所有成分。这样从消费者的角度就会有所取舍,一些过度加工食品就会逐渐淡出市场。”
陈君石院士有一个观点:“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他认为,防止食品添加物泛滥,根本上还是应当靠企业诚信和自律。
迟宝荣委员也指出,行业协会力量薄弱,无法引导企业自律,是导致食品添加物长期失序的重要原因。目前大多数行业协会没有实际的话语权与处置权,老百姓也不认可其权威性。行业协会难以在加强企业自律、提倡诚信经营和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行为方面发挥作用。
对于这一突出问题,民盟中央建议,应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合理分权,把一些权力下放给社会,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建立对消费者负责任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本报综合新华社、《解放日报》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