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增值税转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办法对新增值税法中的各项条款实施细则加以明确。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通知,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征收增值税的若干问题作出规定。
通知强调,二手车交易,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税款征收环节为,开票单位是税务机关的,由税务机关在开具销售发票时一并征收增值税;开票单位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等,下同),要求在开票环节实行委托代征。
二手车交易市场在代开发票时需要把税收完税证凭证号登记备案。为一般纳税人代开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应凭税务登记副本上一般纳税人专用章或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开具,可不代征增值税,由纳税人在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自主申报纳税;为其他个人代开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应凭其出具的原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其“购货单位”栏必须是个人姓名),不用代征增值税。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含税销售额须统一按2%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应代征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2%)×2%,并应于次月进行申报;一般纳税人取得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交易者代开的二手车销售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谢素泉 张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