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康说,农村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农村培养、稳定、集聚人才的能力不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相对较差,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同时,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经商、开办企业人员不断增加,农村人才流失导致的结构性问题更趋严重,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为让高学历人才安心“务农”,解除后顾之忧,鄞州区赋予新型农民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上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并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成果审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区农业科技人员同等待遇。
这五项保险中,个人应交部分每月从政府补助款中扣除,其余部分由政府专项资金支付。
当然,五项保险只针对合作社的管理者,以鼓励创业。而专业合作组织聘用的主要技术人员,只享受工资补贴,不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
除此之外,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成果审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像任仁波这样的新型农民还享受鄞州区农业科技人员同等待遇。
由于坚持较高的培养标准,两年来只有13名农民符合培养标准,而原来计划5年培养500人,即平均每年达到100人。
2008年 7月初,鄞州区领导带队专程前往浙大农学院、浙江林学院等部分高校召开新型农民培养工作座谈会,大力宣传这一政策,向在校学生“推销”鄞州区出台的鼓励涉农大学生来鄞州创业的优惠政策,欢迎这些涉农大学生毕业后到鄞州做新型农民,鼓励他们到鄞州创业。
在座谈会上,学生们纷纷表达了做新型农民的愿望,但他们同时又担心对刚毕业的学生来说,要达到如此规模的产业,资本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鄞州区已于今年初适时调整了政策,放宽了高素质新型农民学历的准入门槛,将扶持政策中要求的大专以上学历,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从40周岁以下放宽到45周岁以下,生产规模也作了相应调整。
为了使新型农民的队伍尽快壮大,鄞州区正在确定第三批培养名单,目前申报的人员已经达到60多人。
作为“新型农民培养计划”的补充,鄞州区还推出了“快乐成长科技支农奖”,用于资助具有前瞻性、效益好的农技项目,并奖励常年坚持在区、镇乡、街道工作的先进农技推广人员和依靠科技带头致富的乡土人才。
“实际上,鄞州区打造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并不完全着眼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而是意在通过农业现代化,实现全体农民的现代化转型。”黄志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