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回顾
2月15日晚上6点10分,天已黑,陈先生开车回家。进了小区大门,是一条主干道,马路两边都停满了车。陈先生开了不到50米,突然“嘭”的一声,他赶紧停车,发现一条小狗被压在左后轮胎下,已经死了。陈先生和小狗主人就事故责任和小狗的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只得报警。据海曙交警大队介绍,这已是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他们碰到的第三起“车撞狗”事故。
各方意见
驾车人:无证狗本不该上路
陈先生告诉记者,小狗被撞死了,他也很不好过,而且大家住在一个小区,尽管觉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过错,他还是愿意适当赔点钱。当时,他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对方派人过来看了一下现场,在得知那条小狗没有领证后,表示最多只能赔偿50元。小狗主人当时要价2000元,他无法接受。
陈先生说,事发时他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小狗突然蹿出来撞到车子后面轮胎才被轧死的。而且那条被撞死的小狗并没有养犬证,属于无证狗,根本就不该上路。
小狗主人:大家都有过错
1月19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小狗的主人陈女士。她说小狗已经养了快半年,比较有感情,所以刚开始跟陈先生谈时,情绪比较激动,后来想想都住在一个小区,也不要对方赔钱了。
但说起小狗被轧死的责任,陈女士认为双方都有过错:陈先生开车时应该避让小狗。
在另外两起“车撞狗”的事故中,狗主人都认为,自己养的宠物狗无论是当初购买还是饲养,都花了不少经费和心血,即使小狗没有领证,但作为私人财物,也不能白白给撞死了。
交警部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对“车撞狗”事故,海曙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交警也感到很棘手。交警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动物是否也有“路权”并没有明确规定。动物特别是宠物能不能上马路,在马路上该怎么走,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
法官:驾驶人无责可不赔偿
记者为此咨询了海曙法院民三庭庭长周黎法官。据她介绍,近年来,他们并没有接到类似的案子。可以明确的是,不管小狗是否有证,被撞死了都属于其主人的财物损失。只是对于小狗的价值,目前在法律上还是个盲区。周黎告诉说,在类似事故中,要根据驾驶人与小狗及其主人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驾驶人没有责任的可以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