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专电(记者 张晓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日前公布《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明确了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今后,商标申请人或商标代理组织可在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6:30,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www.ctmo.gov.cn)提交申请文件。
但是,目前尚不得提交下列情形的网上申请: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
根据《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在线支付商标申请费的技术条件;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组织,应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在商标局备案。
此外,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使用本人或其委托的付款人的银行卡立即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足额预付商标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