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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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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杭州都图”看变迁
· 马克思主义哲学篇
· 批评者不一定就是反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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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空间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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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文化空间的基本特征
向云驹
  文化空间或曰文化场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使用的一个专有名词,用来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形态和样式。文化空间从其自然属性而言,必须是一个独立的文化场所,即具有一定的物理、地理空间或场所,这个场所有时具有文化景观遗产那样的景观价值,有时只是普通的场所,有时是神圣的场所,有时甚至是不固定的场所,但是有固定的时间和随意的场所相结合。

  文化空间从其文化属性看,则往往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岁时性、周期性、季节性、神圣性、族群性、娱乐性等等。文化空间的自然属性的表现形式:文化广场、广场文化、宗教场所、古村落、海岛、集镇中心、庙宇寺观教堂、神山、圣山、湖泊等等;文化空间的文化属性的表现形态则有:岁时性的民间节日,神圣的宗教聚会纪念日,周期性的民间集贸市场,季节性的情爱交流场所,娱乐性的歌会舞节,盛大的祭祀仪礼及其场所,语言,族群的各种独特文化,独特的历史传统,等等。综合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的文化空间,就成为活态的生态的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集中、最为典型、最为生动的形态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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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11 文化空间的基本特征 向云驹 2009-2-9 48256F32002924A6482575540025CB64[A5-向云驹≈B1-丁ju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