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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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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3000箱
举报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有奖
  本报杭州1月12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陈福) 随着春节临近,非法购买、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活动逐渐抬头。截至今日,警方已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近3000箱。

  据介绍,杭州市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由批发单位统一配送,严禁零售单位擅自组织车辆自行提货,严禁市区零售单位擅自跨行政区域运输。如确有必要,必须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明,按照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运输许可证。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无证运输、超过有限期运输行为,按照规定严格处罚。

  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群众若发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及时向有关单位举报。举报电话:杭州市安监局—85811465;杭州市公安局—110;杭州市工商局—12315;杭州市城管执法局—96310。对举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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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7 举报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有奖 2009-1-13 48256F32002924A64825753C0039AAA7[A1-余勤≈A5-陈福≈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