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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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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家“摊贩公司”落户温州
· 摊贩代表组建“摊贩公司”
· “猫捉老鼠”游戏的终结
· 小商贩不是城管的“天敌”
· 新加坡为什么没有流动摊贩
· 和谐城管的民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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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和谐城管的民本内涵
  在徐雪眼中,“摊贩公司”最大的作用,是在摊贩和政府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可以对等地传递彼此的诉求。

  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城管部门规定,夜市要在20时30分以后才能摆出。然而,受到“金融风暴”的影响,流动摊贩的生意普遍不如往年红火。目前又值严冬,摊贩们更是反映生意难做。

  经过“摊贩公司”与城管部门沟通,飞霞桥的小吃摊贩们被允许提前到18时开始设摊,前提是不要影响下班高峰时的交通。如此一来,摊贩们就能赶上“下班一族”的生意,增加营业收入。

  “摊贩公司”成立以来,也面临着多方的质疑。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流动商贩,赞成此举的认为是好事,持相反意见的则指出,现在要加入公司的话,会让原本就微薄的收入变得无利可图。

  有一些尚未加入“摊贩公司”的摊贩则担心:原本开放的公共资源疏导点,会不会成为公司的“自留地”,形成垄断?

  对于这些担心,姜益祥表示,市场的问题,还是应该在市场中得到解答。“既然菜市场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早餐公司也能够获得成功,为什么不能允许‘摊贩公司’和‘露天马路市场’存在?”

  姜益祥说,“天下无摊”曾经是城管队员的理想,而如今,这种提法应该略略做些修正,“管好天下所有的摊”,才更符合“以民为本”的“和谐城管”思路。

  在姜益祥的设想中,“摊贩公司”和城管部门对于摊贩的管理可以有机结合。例如,“摊贩公司”出资向摊贩提供统一的设备、着装等硬件设施;城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向摊贩提供法律知识、卫生知识的培训。

  在距离五马商圈不远处建设“排档一条街”,让逛街后的市民有个“填肚子”的好去处;在兴文里附近建设“早市”,让那些在华盖山锻炼身体的老人有个买“实惠菜”的地方……

  在温州鹿城流动摊贩疏导点的规划图中,依稀可见新加坡引以为豪的“小贩中心”的身影。

  而问题的关键是,要真正管理好流动摊贩,让马路市场从“乱点”幻化成城市建设中的“亮点”,需要的是人们的“公心”——这一点,无论是从流动摊贩的服务中获取便利的温州市民,还是对于城管部门、“摊贩公司”或是流动摊贩而言,都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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