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市场价格如发生异常波动,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迅速组织市场巡查,坚决制止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通知》要求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在节前重点对商贸、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行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合理制定价格,按规定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必要时召开提醒告诫会。在节日期间组织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巡查,规范交通站场、餐饮企业、商贸企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行为,纠正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及时更正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调控基金,节日前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安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