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意见》提出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改善等一系列目标,明确了一系列具体规划建设任务。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环节在哪里?本报记者采访了省建设厅厅长张苗根。
张苗根表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关键要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障碍,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基本方略,以“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根本要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按照《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一体化纲要》要求,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大力开展“千万工程”,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张苗根说,尽管成效显著,但是城乡建设存在的差距依旧突出,统筹城乡建设的体制机制仍需不断巩固和完善。一是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空间统筹协调不够,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缺乏有机衔接和整合。二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稳定的投入,设施不配套,共享性差。三是农房建设水平和防灾能力不容乐观。沿海和山区部分农房抗灾能力薄弱,部分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亟待健全和加强。当前,必须紧紧抓住和利用好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张苗根说,在贯彻落实省委《意见》中,我们要找准着力点,选好突破口,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布局,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在省域,要抓紧报批《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加快三大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完善、深化与实施,进一步明确杭州湾、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群的主体地位,协调大城市、城市群、城镇密集地区城乡空间发展布局以及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系。在县域,要全面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合理构建以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为主体的城乡空间布局框架,明确县市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走向、布局要求和配置标准,合理引导自然村、小型村的人口迁移流向。在村域,要以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为指导,按照建设中心村、生态村、特色村的不同定位和村庄的基本功能,加快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布局建设农房。要坚持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安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积极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建房。要以宅基地整理为重点,大力开展村庄整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水平。一要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采取项目优先、资金扶持等措施,支持中心镇加快道路、水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力,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以及对周边农村地区的带动辐射能力。“十一五”期间,全省将基本完成中心镇供水设施改造,重点加大水质监测设施投入。全面建成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其他地区中心镇和钱塘江流域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以中心镇和其他建制镇为依托,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城乡垃圾统一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加快区域性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争到2010年让农民兄弟都能喝上自来水。二要深入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省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得到整治。引导各地村庄建立完善的长效保洁机制。
三是大力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切实增强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强塘固房”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着力从根本上增强农村综合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农房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就“固房”而言,今后5年,总的来说要通过完成三大硬任务,建立三大新体系。
三大硬任务包括:一是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既有危旧房改造。结合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成果,重点对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危旧房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进行改造加固,基本消除既有危旧房结构安全隐患。二是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农户的搬迁及灾害点的工程治理。开展应急勘查、治理、排险等防治工程,基本完成地质灾害严重隐患区域的农户搬迁或工程治理。 三是基本完成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根据防灾减灾需要,修订完善防灾应急预案,建成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设施网络,确保灾害来临时人员能得到科学有序地转移和妥善安置。
三大新体系包括:一是基本建立与群众需要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房救助体系。以农村困难群体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因灾倒房困难户为主要救助对象,通过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到2010年完成农村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到2012年力争完成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二是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使新建农房基本实现“选址科学、结构合理、施工规范、选材可靠、体现乡土特色”的建设要求。三是基本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避灾转移安置和灾后重建扶助政策,实现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防控和帮扶,切实提高农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