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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平凡的岗位 和谐的使者
——全省司法行政“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的简介与点评
  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和司法行政系统重建30周年的日子里,浙江省司法厅隆重开展了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全省各市县、各部门的层层评比推荐,由社会各界59万张网络投票、83万张报纸投票和评委会的最终评定,其中十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已经揭晓。

  他们是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以人生不懈的奋斗和追求,诠释着对党、对事业、对人民的无比忠诚!他们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建设法治浙江,和谐社会,实施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中,引领激情,创造风范,镌刻荣光!

  

  吕萌国,男,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司法所长。曾荣获一等功1次。所在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近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疑难纠纷和平息化解群体性事件800余件,成功率达100%,涉及金额7000多万元;提供法律援助和非诉讼法律服务160起,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

  

  你是村民的“老娘舅”,矛盾纠纷在你手里迎刃而解;你是百姓的“土律师”,法律援助是你生活中的主旋律;你是干部的“活字典”,让经济发展行进在法律的航线;你是政府的“好参谋”;在百姓与政府间热线沟通,亲密无间。

  承载红船的南湖水,给了你精神的浇灌;以人为本的春风,吹开了你广阔的境界;你是共和国最基层的司法所长,却是和谐社会大厦里坚实的脊梁。

  ——程蔚东

  

  吴美丽,女,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6年来,她主持工作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86件,成功率在96%以上,其中劳资纠纷6941件,讨回民工工资2600余万元,无一起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转为刑事案件。

  

  你在纷繁时空放飞着和谐为骨架的风筝,每使众心凝聚;你在严肃岗位绽放了温柔的花朵,屡屡化险为夷。走千家万户、讲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是你的行动指南;你将不偏不倚的公正法码,放在你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就了一架人民群众无比信赖的天平。

  百姓大众就是你的镜子,映出你人气的影像;灾难突发,困难繁多,你只用行动诠释你的道义和责任;生活里有太多的感动,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庄严国徽因为这九个字而光采熠熠,你因为这九个字而无悔人生,每一刻都是这样美丽。

  ——叶文玲

  

  冯震远,男,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律师,现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突出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他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为600多人次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主持的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从平凡的小事中追求人生的高度,将“事业”“公益”和“专业”视为自己执业的座右铭。这位被誉为“小城市里的大律师”,在面向基层的法律宣传中,有他辛勤的汗水;在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中,有他奔忙的身影;在为弱势群体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中,有他诚挚的爱心。他一次又一次地打开情与理的死结,也一次又一次地展现出两者之间的完美统一。

  ——吴秀明

  傅丽云,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景宁县公证处主任。从事公证行业26年,现年近半百的傅丽云,患有肝硬化静脉屈张和胃出血,仍顽强地工作着,是名副其实的“拼命三郎”。

  

  一个被医生宣判为“死刑”而能誓死坚守岗位的人,他的勇气和人格是无穷的;一个将工作融入于生活的人,他的胸间必然充满责任与大爱。傅丽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以病残的身躯,支撑起一片美丽的天地;他用优质的全天候服务,书写着共和国司法事业的神圣;他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勉工作,舍命为民,为和谐社会建设奉献最为厚重的真心和实意。

  ——嵇亦工

  

  刘贤平,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温州市司法局宣传处处长。曾先后3次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二十年的普法历程中,他不断创新普法手段,坚定不移地把普法工作推向全民化,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肯定。

  

  他把人生定位在普法事业上,用始终不渝的理想,为法制宣传涉水探路;以朴实无华的青春,为法律普及植树造林。他的心愿很小,就像春雨一般润物无声,但是当社会因法治而进步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不是他个人,而是整个普法工作队伍的群体形象。

  ——谢鲁渤

  

  徐爱华,女,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她不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队伍建设,还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4件,为困难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个整日奔波不停的人,她的心中背负着沉甸甸的“责任”二字,在法律援助的征程中艰辛跋涉。在领导看来,她是精通法律的好参谋;在群众心中,她是排忧解困的及时雨;在同事眼里,她是身体力行的带头人。她是海岛法律援助事业的拓荒者,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忘我的工作激情和真挚的爱心,让无数群众感受到她送来的那份春风般的温暖。        

  ——黄先钢

  

  陈日飞,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浙江省乔司监狱第二分监狱四监区监区长。在教育引导罪犯实行劳动改造方面,他引入竞争机制,分层级实行定额管理,使监区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监区实现了连续34年监管安全。

  

  从警十四年,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有兢兢业业的奉献,他却默默地守望着,从无怨言。

  他在守望什么?守望阳光,守望新生;守望那一颗颗曾经扭曲的心灵。他努力着,他做到了,使他们走出泥潭,带着微笑,重新走上一条通向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

  ——张廷竹

  

  叶黎,女,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四大队党支部书记、政治教导员。曾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转化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推选为中共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党代表。2000年至今,她应邀到6个地区“门诊”帮教38次。

  

  痴迷者面前,她是个耐心博学的心理医生;“非典”来临时,她是个无微不至的知心大姐;教育矫治中,她的身影在拔河的场地、艺术团的幕后和“新生报”的版面。

  这就是叶黎,从一点一滴做起,用朴实无华的行动,用创新的理念和特色的工作,展示着科学发展观在劳教工作中的精彩实践。

  ——郑晓林

  

  楼志余,男,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嵊州市鹿山街道司法所所长。曾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他的努力下,当地建立帮教安置组织26个,帮教人员597人,归正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均达到100%。

  

  一个普通的岗位,一项特殊的事业,一种艰难的责任。

  当那些归正人员离开铁窗、从大墙内走出,面对社会上鄙弃的言辞、冷漠的眼神,感到众叛亲离、走投无路时,是你,向他们伸出温暖的双手,给了他们自食其力的机会和浪子回头的自信。

  你是社会和谐的守护神,拯救灵魂的幕后英雄。

  ——张德强

  

  沈寅弟,男,汉族,54岁,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曾先后6次荣获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他率先组建心理矫正志愿者队伍,帮助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走出阴影。中央和省领导曾视察望江街道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基层司法工作领域,沈寅弟带领着一支思想硬、作风正、肯吃苦、讲奉献的高素质团队,他以一流的业绩完成社区矫正试点任务,为我国的刑罚制度改革探路,他感人的事迹塑造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光辉形象,以对事业的执着和敬业,谱写了一曲大爱的颂歌。

  ——盛子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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