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岁的王艳(系化名)是四川广元市人,结婚不到一年。她家因地震房屋损毁严重,父母至今还住在板房中。她来到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办理了一份特殊的公证——遗嘱。
王艳大学毕业后留在成都工作,父母曾出资40多万元给她买了一套房子,今年年初她结婚后,住在丈夫家中。王艳在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时说,如果她先于父母离开,要把这套房子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那一部分都留给父母。27岁的王艳身体不错,还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为什么这么年轻就想到立遗嘱呢?
经历了5·12地震之后,王艳突然意识到生命比自己想象中脆弱得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充满了不确定性。在自己神志清醒,有能力处理财产分配问题的时候,就应该提前处理好,也算是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交代。还可以避免万一哪天遭遇不幸,亲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王艳的观念里,婚前财产是父母辛苦攒钱买给自己的,理应属于父母。而自己婚后的房产或是其他财产,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留给父母,也是合情合理的。父母把自己养大本就不容易,自己有能力了,就应该担负起抚养老人的责任。如有万一,遗产也能给老人晚年生活一定保障。
据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自从“5·12”地震之后,不少的80后开始有了做遗嘱公证的想法。2007年全年,蜀都公证处仅受理了11起80后遗嘱公证,而自“5·12”到现在,才半年就受理了近30起80后的遗嘱公证,内容几乎都是把自己的财产留给父母,而且来自地震灾区的人数比例较大。据公证员说,这样的数据说明,经历灾难的80后,开始对生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更周密的考虑。
据四川省社会学会会长陈昌文介绍,目前震后地区,80后立遗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年轻人立遗嘱在西方国家相当普遍,这也是中国年轻人受全球化影响的结果。最重要的原因,则是“5·12”地震后,很多人都觉得生命脆弱,希望有完整处理自己私人财产的权利,立遗嘱就是最好的方式。因为80后的财产大都是父母给予的,所以80后觉得把遗产留给父母是最好的结果。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