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杭州3年内将安排
重点项目投资2000亿元
· 万名科技人员帮扶万家企业
· 促进邻里关系更加紧密和谐
· 普陀设立企业应急风险救助基金
· 为转型升级插上信息化“翅膀”
· 杭州地铁塌陷事故死亡人员增至17人
· 30万张明信片赠送“新瑞安人”
· 浙江“两创”破解发展难题
· 统筹人口发展 构建和谐计生
·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实践
· 40多位云和菇农异地领薪“上岗”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11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实践
——我省省管领导干部首次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侧记

本报记者 朱海兵
  窗内,窗外,一样的宁静。

  “沙、沙、沙”的写字声,远远就能清晰听到。

  考场里,埋头疾书的,一个个显然都不是那么年轻,有的甚至已头发花白。

  然而,或默默审读,或锁眉思考,一举一动之中,无不显现出他们对这一场考试的认真劲儿。

  ……

  这是一个特殊的考场:正在进行的闭卷考试,是我省第一次组织举行的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加首批考试的人,则都是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这样的法律考试,能很好地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对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自己,也是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上午9时多,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俞仲达走进设在省委党校内的考场,“我平时对法律也很关心,但一般不大有时间去系统全面地再学习。借着准备这次考试的机会,比较完整地复习了一遍,感觉很有收获,很受益。”(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距考试开始还有10来分钟,219名参加今天首批考试的领导干部,就已找好各自位置,静静地等待着。

  9时30分,考试正式开始。记者注意到,在每个考场,工作人员都隔排分发了分别为白、黄、红颜色的A卷、B卷、C卷,各卷的内容,完全不同。

  “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该怎么办”“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该怎么处理”“某局长收受某企业分红的行为如何定性”……

  翻开卷子,记者看到,近80道考试题目,大都贴近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实际,有包括宪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有关精神等,也有包括公务员法、行政法、刑法和廉政建设等与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涉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考试的形式,丰富多样,有重知识掌握的选择题、判断题,也有重实际应用的案例分析题。

  “试卷的内容很丰富、很全面,如果没有提前好好熟悉相关法律知识,有些题目就可能做不出来。”考试结束走出考场,省环保局局长徐震对记者说,这次考试对参加人员是一次提醒和督促: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应该贯穿到平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于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考试,省纪委副秘书长李洁也很有感触:“这次所考的,大多是领导干部在平时工作生活实际中要用到的。要求老百姓学好法、用好法,领导干部应先做好示范表率。这种考试形式很好,可以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依法行政,更好地执政为民。”

  “开展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目的,就是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告诉记者,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按照“五五普法”要求组织实施的这次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重法律、带头学法用法,培养全体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这次考试的顺利实施,也标志着我省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绝不摆样子、走过场。”省普法办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专门组织党政机关、法律院校和政法部门的8名专家学者出题,建立考试题库,试卷内容从题库里随机取题组成。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凡考试成绩合格者,省委组织部根据“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折合为相应的学习时间登记备案;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作零分处理。

  据了解,至今年年底,除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之外,全省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中央驻浙单位的近1500名省管干部,将分类分批参加闭卷法律考试。

  “这在全国也是一次少有的创举。”负责这次考试出题的专家之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夏利安认为,法治实践,不仅仅体现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之中,1500名省管领导干部一起认真参加法律考试,本身也是一次生动而很有意义的法治实践,对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将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本报杭州11月23日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实践 本报记者 朱海兵 2008-11-24 48256F32002924A64825750A004E2FF0[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