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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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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科学发展 历久弥新
——新时期“枫桥经验”启示之一
本报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翁均飞
  编者按: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45年来,“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深化,已成为我省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宝。为充分反映新时期特别是近5年来,“枫桥经验”发源地及全省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本报今起推出专题报道。

  ——

  一个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全国性社会治理样本,为何历经45年始终活力四射?

  有人说,探究“枫桥经验”这棵“常青之树”的奥秘,其实就是在寻找打开“和谐之门”的钥匙。

  走进“枫桥经验”陈列室,从毛泽东同志在1963年11月20日亲笔书写的“……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手稿开始,300多件不同时期的图板与实物,都在无声地叙说着一个共同的答案——

  来到诸暨市枫桥镇的街巷村间,走访企业、农户,生机勃勃的繁荣发展现状,祥和宁静的安居乐业景象,都在用事实解开一个真正的谜底——

  那就是:科学发展。

  奥秘之一:与时俱进的科学理念

  “审时度势,不断发展,这正是新时期‘枫桥经验’的生命力之所在”——国内知名法学家熊选国

  平整的水泥路,如今已直通枫桥镇枫源村的3个自然村。骑着摩托车赶来的村治保主任宣志光,就站在路边给记者讲了一个“路的故事”——

  今年7月,有个自然村的村民,因村里水泥路浇筑时不小心占用了他家的地,他一怒之下,就背起铁锤要去毁路。联系该户的村民代表赵建国,闻讯立即赶去教育制止。这场可能激化的纠纷,很快就通过村里调解,得到及时平息。

  提起“枫桥经验”,一直来,人们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三句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53岁的村民宣志光,亲身见证了“枫桥经验”的历史,而如今他们又多了两个新目标:“家庭琐事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组”。

  宣志光对此同样信心十足,因为全村580户,分别由36个村民代表负责联系,“这样形成了36个网格,纠纷苗头发现更早,村民矛盾消除更快”。枫桥自今年6月实施网格化平安建设以来,全镇村级矛盾化解率平均提高了约6个百分点。

  “‘枫桥经验’长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从不回避矛盾纠纷,只会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去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就地化解矛盾。”

  诸暨市委政法委书记阮建明拿出一份资料,重点推荐起枫桥镇这些年在充分运用“四前工作法”、“四先四早机制”基础上创新实施的“矛盾化解五分法”:分工负责,维稳责任具体化;分块实施,综合治理网格化;分层掌控,源头预防动态化;分级联动,矛盾化解即时化;分类管理,服务教育人本化。“现在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元化,村民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做工作必须更细、更实。”

  在齐东村,有姓毛、姓魏的一对邻居。这两家人在1999年因修建化粪池引起冲突,结果毛家有人受伤,魏家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好邻居从此成了冤家,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无效。去年,镇领导牵头组织国土、司法等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实行分工负责,联动调处。如今已握手言和的两家人对记者说:“他们说得有法、有情、有理,只能心服口服。”

  奥秘之二:传承创新的实践探索

  “‘枫桥经验’对我们的一大启示,是如何根据本地的乡情民情去创新治理。”——浙江大学教授贺卫方

  到枫桥镇陈家村之前,村里刚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全村被征地农民按四个档次自行选择缴纳养老保险金,最低档费用由村里统一缴纳。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被征地村民,他们都反映,这种方式好,既解决了后顾之忧,又尊重了自主选择的意愿。(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陈家村是枫桥的第一大村,紧临镇新工业园区,近年来大批土地被征用,但从未因此发生过群体性上访事件。村民们把这归功于该村的新《村民自治章程》。记者看到,这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家深入调研拟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内容事无巨细,16个规约,大的有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小的有家庭事务、婚丧喜庆事务等。

  “各个村的矛盾纠纷,各有不同,且有不少处在政策法规的边缘。充分体现村民意愿的村规民约,有利于厘清村民利益关系,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镇党委书记张晓冬介绍说,各村都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所需,对村规民约进行全面修正。

  今年60岁的杨茂夫是省优秀司法助理员,已在枫桥做了近20年的调解工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地的文化和传统铸就一地人的个性和品行。”他说,枫桥是有名的历史文化名镇,枫桥人一直来习惯于选择平和的方式,去解决矛盾纠纷。“我觉得‘枫桥经验’一个很重要的成功经验,在于它充分尊重了老百姓‘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良好意愿。”

  5年前采访时,枫桥法庭的案件调解率就高达70%以上。5年后再次来到枫桥法庭,意外地发现立案大厅里多了一个“劝导员”,叫赵珊妮。她讲了一件去年发生在另一个劝导员身上的事:

  有个老婆婆与媳妇吵架,被打成轻伤,就跑到法庭来要求刑事自诉。劝导员先轻声安慰,使老婆婆情绪恢复平静。在了解到老婆婆的儿子已去世,10多岁的孙子由媳妇抚养的情况后,当即劝导她尽量与媳妇和解,以免这个已残缺不全的家庭再添不幸。老婆婆听后觉得入情入理,就同意由劝导员陪着去司法所与媳妇和解。

  “调解代替不了审判,但毕竟打官司很容易因此结冤。而事实上,大多数老百姓的内心,都希望多安宁,少生事。”枫桥法庭庭长张学军说,只要有可能,就尽力调解、尽早调解,这已成了法庭法官们的自觉行为。

  奥秘之三:统筹兼顾的不懈努力

  “‘枫桥经验’的追求目标,就是发展富民、稳定安民、和谐乐民。”——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谭志桂

  在枫桥镇,如今有一个低能耗、少污染的电熔炉生产集聚点。它的出现,可以说充分体现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兼顾的一种努力。

  按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前几年枫桥镇有124家小熔铸五金汽配企业要限期关闭,一度引起了业主们的对立情绪。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镇党政主要领导深入调研后,这个专门为五金汽配企业提供配套生产服务的集聚点应运而生。这不仅保护了行业发展,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走进枫桥镇政府,迎面就是镇综治工作中心。它是我省最早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之一,整合了综治、信访、司法、调解、警务、社区矫正、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急、消费维权等12种具体职能。

  枫桥镇党委副书记陶志勇告诉记者,镇综治工作中心通过矛盾联调、治安联访、事件联勤、问题联解、平安联创,统筹资源,协调各方,成为了枫桥名副其实的“平安指挥中心”。而该中心与3个片综治分中心、28个综治工作站三级联动,确保了整个镇和谐稳定。

  在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周关穆眼中,这是很正常不过的工作。枫桥镇每半个月就要以3个片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集中“大排查”。同时,还实行镇、村、企联合的“大防控”和覆盖全镇的“大应急”,促进了全镇的社会治安稳定,使各种应急事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置。全镇近年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发生率逐年下降,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去年全镇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995元。

  如今的枫桥镇,已呈现 “经济发展又好又快、民生环境平安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新景象。“枫桥经验”,也显现出了“共推发展、共创平安、共建和谐、共奔小康”的时代新特征。

  (本报诸暨11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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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科学发展 历久弥新 本报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翁均飞 2008-11-22 48256F32002924A64825750800513068[A1-朱海兵≈B1-周天晓];48256F32002924A64825750800476742[A1-朱海兵≈A5-翁均飞≈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