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自2008年10月5日起,开始进入解散清算程序。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刊载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所需提交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如债权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当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逾期申报的债权,将不予受理,债权将被视为已放弃。
债权申报联系人:潘女士
通信地址:仙居县交通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7300
电话:(0576)87796858 传真:(0576)8779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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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公司解散清算及债权人债权申报的公告
仙居县淡竹原始森林旅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08年10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