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佩服你的细心与耐心,这笔税款我缴得心服口服。”日前,缙云县某工艺品厂业主柯某在缴清欠税及滞纳金后,特意赶到缙云县国税局紧握着税收管理员潜智华的手动情地说。
这还要从一笔拖欠了七年之久的税款被追回说起。
2001年,缙云某工艺品厂产生了一笔4960.41元欠税,此后该厂停产。产生欠税后,该厂业主柯某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因此所欠税款无法追缴。由于欠税,该厂不能注销,实际上该厂已经名存实亡,所欠税款一拖七年,基本成为“死欠”。
今年8月份,缙云县国税局税收管理员潜智华翻看最新登记的纳税人名单时,发现一个新登记企业的业主与柯某同名同姓。多年的税收管理经验告诉他,这其中可能大有文章。于是,他马上找齐两家企业的所有资料,逐项对比发现两个柯某正是同一人。原来,柯某用新厂名注册了一家新企业,却不曾想到时隔七年后,自己所欠的税款还是难逃其咎。潜智华为这个发现兴奋不已,他立即按照新登记户资料与柯某取得联系,并约见柯某10多次。每一次约见,潜智华都不厌其烦地向柯某宣传有关税法规定,并指明拖欠税款的违法性。
潜智华的苦口婆心终于让柯某幡然醒悟。日前,柯某将所欠的4960.41元税款、6428.69元滞纳金,总计11389.1元全部缴清。柯某说:“是税官的细心与耐心打动了我。缴清欠税后,我也卸掉了背了七年的精神包袱,将一心一意地办好新企业。”
(胡金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