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临安市国税局开展了四年未查企业专项检查。在一次某汽车销售企业调账检查过程中,协查人员不经意听到正在取账簿供查的企业会计对经理轻声说了一句话:“啊,拿错了。”
拿错了什么,本来要拿什么?协查人员敏感的神经一下子被触动了。面对质询,这名会计支支吾吾,试图把另一房间里拿出来的一本记账凭证藏起来。在反复要求下,才拿出这本“拿错了”的凭证供查。经过比对,协查人员发现这本记账凭证与已申报纳税的记账凭证都是2007年3月的。一个月怎么会有两份不同的凭证?协查人员发现了该企业存在设置“账外账”偷税的嫌疑。
4月20日,临安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对该汽车销售企业采取了实地突击调账检查,仔细核对了该企业2003年至2007年间的所有账簿和纳税资料,发现该企业在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另设一套“内部账”核算实际经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而已申报纳税的“外部账”则仅记录一部分业务,两份记录有较大的差额。在证据面前,该企业经理与会计不得不承认设置“账外账”偷逃税款,一份“外部帐”只用于核算开票业务,一份“内部账”隐瞒大量应税收入的事实。据此,临安市国税局作出追缴税款合计89.47万元的决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面对严厉的处罚,该企业负责人蔡某连称“追悔莫及”。
(徐婧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