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三年的调查审计,舟山市国税局对某船舶制造公司2003-2006年度转让定价反避税一案于2007年底前结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716万元,调整后企业的获利年度由2006年提前至2005年,并于2008年1月底前补交了该公司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826万元。这是该局经总局批准的首个转让定价反避税案例,也是该局在强化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方面的重大突破。
该局成立反避税工作小组,制订反避税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案头分析,对企业的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主要职能及承担风险、自身管理情况、产品竞争环境、产品销售成本结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等各项经济指标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及时认定调查对象。在选用合适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合理确定调整方案之后,反避税工作小组还拟定多个谈判方案,召开谈判方案论证会,下海岛与企业进行交流,赢得谈判成功。
此外,该局做好转让定价的后续跟踪与管理工作,运用汇算清缴和日常管理报送的资料,关注企业关联交易额和盈利状况,及时提醒企业关联交易必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2008年上半年该公司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690万元。
(安际业 黄小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