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期限
问:我公司是2004年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现未投产,税收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已批下来了,请问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有没有延期?
答: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贵公司可以继续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至期满,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零退税率商品出口
问:我们知道出口零退税率的产品,视为内销,应缴纳17%的增值税。但像钢材的出口,它不仅是零退税率产品,还需要交纳关税,请问这种情况下,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答:增值税和关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和海关依法进行征收,其中,进口商品时需交纳的增值税由海关进行代征。零退税率商品出口,视为内销计提销项税,增值税计算方法及财务处理与一般情况相同,按照会计原则操作。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