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包括两方面实质性内容,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集体协商增长工资或者降低,以及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但是,目前,大家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关注点似乎都聚焦在前者,这种不完整的理解不利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广和实施。
洛阳市总工会纪检书记张国亮举了个真实的例子:上海一家大型汽车集团,从2005年就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连续两年把企业效益增长和职工工资增长密切挂钩,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已经远远高于同行业工资水平。2006年底,全国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成本上升,利润降低,企业计划裁员200人,以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工会对这个方案表示反对。因为企业工会经过调研发现,工人们愿意适当降低工资,但是不愿意被裁掉。经过集体协商后,企业和工会都接受了适当降低工资,但是不裁员的方案。这被认为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经典案例。(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