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20日讯 (记者 毛传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决定,7月28日在杭州举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预计会期4天半。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决定》,本次会议将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22日接受申请。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形势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教育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审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六、人事任免事项。
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传真:87053444;申请时间:7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正),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正)。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
参加旁听的公民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