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4月开始,绍兴县国税局对全县印染行业实施能耗因素监控管理办法,促进了行业税收增长。据统计,全县印染企业2007年度申报增值税80224万元,同比增长27.42%;今年1-4月份申报增值税26981万元,同比增长25.28%。
该局通过专项调查发现,印染企业之间具有可比性的税源监控因素主要是电耗与汽耗。经过综合分析,测算出每千度电耗、每吨汽耗所产生的增值税税额,确定了相应的监控指标值。
监控指标值确定之后,该局通过新闻媒体、国税网站和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要求各印染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然后,该局又对各印染企业实际税负指标值与监控指标值进行比对,对两项指标值均低于监控指标值30%,或者其中一项指标值低于监控指标值50%的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发现有重大偷税嫌疑的实施税务稽查。 (黄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