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开展大规模的寻访“中国第一个居委会”行动,源于4年前杭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处处长张宏国在全国会议上的一次不经意的质疑。
那是2004年夏,民政部在南京召开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调研座谈会,针对有人提出最早的居委会肯定在北方城市的说法,张宏国提出自己的质疑,根据《当代杭州》记载,杭州市政府早在1949年12月1日,就颁发了《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示》,而现存文献没有比这更早的记录。这表明,当时杭州就已经建起了居民委员会。
这一提法,立即引起了民政部和与会专家的极大兴趣,有人提出,杭州是否可以进一步寻找相关的档案文件。正是由于这一次不经意的质疑,慢慢解开了近半个世纪的中国居委会“身世之谜”。
回到杭州后,张宏国开始着手查找相关资料,由于许多档案尘封已久,加上当时无资料查阅的经验,无法拿出更确切的证据,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2007年3月,事情有了转机,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宏国遇到解放初杭州市民政局民政科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老同志,据他回忆,有一份居委会工作总结中提到,杭州最早成立的居民委员会是上城区柳翠井巷居委会。针对这一说法,张宏国会同有关同志又投入紧张的寻访,结果发现柳翠井巷居委会成立的确切时间是1949年10月28日,比目前有记录天津居委会成立的时间,至少提前了近一年时间,极有可能就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居民委员会。
他们把这个寻访的过程写成文章,投书《社区》杂志,该杂志以《“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的寻访记》刊发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民政部、浙江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同年8月4日,民政部专程派人来杭调研核实。
为了对“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2007年9月9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问题论证会。
在此次会议上,专家确认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应具备5个条件:时间为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后;名称为居民委员会;地域为城市;组织性质为群众自治;组织结构为民主管理的委员会制。会后,新华社播发了民政部寻访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消息,全国各大门户网站和报刊杂志对这一消息进行了转载。此后,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协助提供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考证资料的函》,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提供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的有关材料和相关证据。
按照民政部的5个条件,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态度,除了杭州市民政局外,上城区民政局开始正式加入寻访队伍。上城区民政局副局长马丽华与同事先后多次在杭州市档案局、上城区档案馆和杭州市图书馆等地翻阅了大量的1949至1950年的相关历史资料,对史料中反映的人物进行寻访、查证。翻阅了大量史料,累计的相关资料文件厚达一人多高。
通过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是:上城区是杭州市最先开始成立居委会试点工作的城区,上城区的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的成立时间要早于柳翠井巷居委会,并且完全符合民政部提出的5个条件的结论。
这一新发现让民政部极为重视。民政部再次组织力量对杭州提供的资料进行会商。
今年6月13 日,通过省及杭州市组织专家论证,最终达成一致共识:上城区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是我省最早建立的居民委员会,完全符合民政部提出的5个条件,同意向民政部申报“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
6月19日,民政部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此次有争议的地区因找不到新的证据,明确表态放弃寻找。当天,杭州市作为唯一的申报城市在这次专家论证会上作了陈述报告。
陈述后,专家提出了不少问题,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负责人对此一一进行了解释,最终形成了3点专家意见,带回杭州后再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