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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推动普法工作“五个转变”
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

  本报杭州6月24日讯 (记者 苏晓春) 今天上午,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在杭召开。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在普法工作理念、手段、方法、格局和评价等五个方面实现转变,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我省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普法的目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重要的是人们法律信仰的普遍建立。抓好新形势下的普法教育,在工作理念上,要从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培育法治精神转变,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在工作手段上,要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针对不同对象的接受能力,采取不同的普法手段,善于发挥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的优势,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在工作方法上,要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把普法教育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典型案例、文化娱乐和百姓生活,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在工作格局上,要从“小普法”向“大普法”转变,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真正做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

  夏宝龙强调,做好普法工作,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实效。在普法工作评价上,要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以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契机,研究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检查考评标准,进一步形成重实效、重结果的工作导向。各地各部门要对“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研究措施,及时改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的意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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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推动普法工作“五个转变”
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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