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4日讯 (通讯员 谢佳 记者 朱海兵)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省政府日前颁布实施的《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要采取实名制,以加强对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办法所称的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是指高氯酸盐等61种易爆化工原料。其中规定,购买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购买。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没有规定的,可以处警告或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