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国土挂[200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及加价幅度:
1.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2#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玖佰零伍万元(¥905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或其整数倍。
2.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3#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捌佰柒拾伍万元(¥875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或其整数倍。
3.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4#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元(¥1095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或其整数倍。
4.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5#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壹仟零壹拾陆万元(¥1016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竞买对象为具有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企业。竞买人可同时申请参加四个地块的竞买,但同一法人的企业在竞得一个地块后,不得参加其余地块的竞买。
四、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6月2日起(工作日)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领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3日下午4时止,携带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保证金必须以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供(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01330029200118216。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1.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2#地块:报价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7日下午4时止;
2.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3#地块:报价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至2008年7月11日下午4时止;
3.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4#地块:报价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25日下午4时止;
4.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5#地块:报价时间为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8日下午4时止。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同一宗地块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九、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人:胡俊勇
联系电话:(0574)65206695
联系人:童丹阳
联系电话:(0574)65225010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2#地块 梅林街道半洋村 8901 商业 40年 0.7-1.1 ≤60% ≥10%
2 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3#地块 梅林街道半洋村 8587 商业 40年 0.7-1.1 ≤60% ≥10%
3 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4#地块 梅林街道半洋村 10776 商业 40年 0.8-1.2 ≤60% ≥10%
4 物流中心(九顷区)A5一期5#地块 梅林街道半洋村 10010 商业 40年 0.8-1.2 ≤60% ≥10%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