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万里大造林”案件又掀波澜:警方认定,著名小品作者何庆魁参与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部分宣传经营活动,与“万里大造林”公司并不是简单的形象代言关系,而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何庆魁应退涉案资金达488万元。最近,此事有了最新进展:何庆魁承诺在两个月内退还涉案款488万元。
此前,何庆魁一直拒绝退还涉案款。4月12日,何庆魁透过媒体吹风,承认自己在有些方面处理不当,“有错,咱就认错!”
警方介绍,截至案发,万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庆魁与高秀敏支付代言费等共916万元。何庆魁认可他自己支取的有488万元,并向警方出具了退款计划。警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强调仅有退款保证是不够的,何庆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退款。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曾凭这条广告红火一时的“万里大造林”,最后被证明是一场骗局,不仅让许多人血本无归,也再次给名人、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
如今,打开电视,翻开报刊,名人、明星代言的产品包罗万象,小到洗发水,大到汽车、楼盘,甚至一些不孕不育医院也请来名人、明星热情推荐。然而,遗憾的是,越来越多的明星代言产品被披露违规,甚至违法。
与商家合作,本无可厚非。然而,作为公众人物,名人、明星更应爱惜自己的“羽毛”,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与商家应该是正常的“合作”,而不该明知有问题,还合着伙儿来误导、欺骗消费者。因为,这已不再是“厚道不厚道”的道德问题,而是触及了“合法不合法”的法律底线。
舞台上、荧屏里一些公道正义、激浊扬清的“人物”,怎么会在现实生活里变了味?社会学家周孝正点评道:“关键是有些明星并未意识到他们的‘生活作品’比‘荧屏作品’更需要责任的担当。”
明星的“生活作品”应对自己、更应该对社会负责。无论你名气有多大,也必须遵纪守法。倘若以为是名人、明星,便可明目张胆地冲撞道德和法律的红线,那么到头来只会落得灰头土脸,甚至身败名裂。
何庆魁创作的小品曾经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笑声,而他的“生活作品”却令人汗颜。这一案例再次给明星们提出警示:作为公众人物,名人究竟应该追名逐利还是养德求艺?答案不言自明。(据新华社、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