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小非”减持意愿强烈的情况下,如何处罚首例案件中的违规者将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大小非”股东的行为。
上投摩根认为,单就制度层面而言,目前对违规减持行为的处罚还只是停留在“限制交易”的层面,而这样的处罚对于违规减持后便不再持股或者持股比例很小的原限售股股东来说,威慑力显然不够。
在宏达股份两个违规减持的股东中,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抛掉宏达股份之后,账户里已不再持有宏达股票,致使交易所限制账户交易的处罚成为一纸空文。
在市场急切期待监管层的后续处罚措施之时,中国证监会已对宏达股份两个涉案股东立案稽查。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也表示,将对“大小非”减持实施更加严厉的监控,出现新情况还会有严厉的查处。
据了解,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存量股份的行为,上交所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增加限制交易品种,以及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
但也有市场人士担心,由于指导意见中没有规定相关处罚措施,后续出台的处罚细则可能对此前发生的违规行为没有追溯效力。另外,如果按照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则行政处罚力度相对较小,相对于较高的违规收益,违规成本可能仍然较低,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
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既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有效的执法手段。就当下而言,如何依法对“大小非”违规行为处以重罚,让违规者“得不偿失”应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