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松华 通讯员 叶海英)去年4月1日,新的《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29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然而一年过去了,许多本该全面禁烟的公共场所内仍旧烟雾缭绕,“禁烟令”成了一纸空文。
日前,笔者来到位于海曙区解放南路上一家证券交易所。尽管交易大厅的醒目处贴着禁烟标志,但仍有不少人在抽烟。有的烟民还三五成群地站成一排,一边盯着行情大屏幕,一边大口大口地吸烟,全然不顾周围的老人和妇女。多数人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有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随后,我们来到附近的一家网吧。一走进大门,我们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烟味,地上到处都是丢弃的烟头。在网吧内,除了男士,有几名女士也夹着香烟吞云吐雾,不少人甚至把小碟子、小罐子放在电脑一边,充当“烟灰缸”。
网吧管理者对此却熟视无睹,没有丝毫上前劝阻的意思。
笔者发现,在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公共场所,抽烟的人不在少数,经营者对此也见怪不怪。
按《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如不开展禁烟活动,则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而宁波市卫生局负责人透露,条例实施一年来,受处罚的单位并不多,全市罚金总数不到一万元。
公共场所抽烟为何屡禁不止?法律界人士认为,执法不力、处罚不严,是公共场所禁烟难的主要原因。宁波市卫生部门对此也很无奈。按照规定,卫生部门在禁烟检查时只能以教育、责令改正为主,处罚力度不够。如发现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受处罚的是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而对吸烟者无任何惩治措施。
市民对禁烟缺乏认识和主动性。据了解,2005年之前,宁波有102家“无吸烟先进单位”,而目前已有65家单位被摘掉“无吸烟先进单位”的称号,符合标准的只剩37家。不少单位表示,“申不申报‘无吸烟先进单位’无所谓,又不影响其他方面的绩效考核。”
法律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对“禁烟令”应进行修改完善,适当加入限制烟民的规定,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中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