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国税局成功查获一起车管所内部人员伪造“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偷税案。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月19日,乐清市国税局计划征收科车购办工作人员对该市车管所转来的一份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进行核查,发现该完税证明(№6330679736)系伪造,车购税税额4.7万元。不法分子伪造车购税完税证明进行偷税的情况在温州尚属首次。该局领导十分重视,责成稽查局、计划征收科与公安联络室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彻查。
专案组对涉案纳税人黄某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对黄某姐姐的婆婆王某进行询问,发现涉案车辆(奔驰BJ7301E280轿车)系黄某于2007年12月从山西购入,价税合计56万元,由王某委托乐清市交警大队职工董某办理缴纳车购税和上牌事宜,并分4次向董某支付12.5万元(其中1万元为委托办理另3辆车养路费),董某后来推说身体不好未办理有关事宜,并于2008年2月24日退回4.7万元,并告知“如税务机关调查此事把事情说好些”。
为了检查是否存在类似情况,乐清市国税局对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18日期间所有已上牌车辆的数据信息与车购税征管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共有143辆车存在比对不符,剔除因输入数据不符等原因(如“O”输入为“0”),又发现了2辆车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及“车辆购置税缴款书”系伪造。经追查后发现均系车管所内部人员董某所为。
(叶晓青 章纪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