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类企业中,小企业占比已达90%以上。同时,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地位,对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增强经济活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对小企业实行两档照顾性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税。
为更好地支持和引导小企业发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提出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扩大了税收优惠适用范围,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减按20%的优惠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构成,在充分平衡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基础上,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工业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获取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计算出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从业人数是指在纳税年度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均或相对固定的职工人数;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在总量上的一个表述,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总和。
其他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其他类型的企业,主要包括服务企业、商业流通企业等。
“符合条件”包括的含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可以享受20%的低税率优惠。“符合条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这在前面已做阐述;二是不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国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对不同的产业、项目确定了不同的政策导向和待遇,对特定行业实行鼓励、限制或控制政策。对于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即使达到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也不得享受低税率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预缴申报时可享受20%的优惠税率,5%的差额部分填入“减免所得税额”项目中。在年度终了时,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黄玉)